北韓近日宣稱,要在太平洋的大氣層試爆氫彈,此舉究竟有多危險?
專家估計,假如在太平洋上空進行核試驗,不論是氫彈,還是一般的原子彈,都需要把這一核彈頭放置在導彈上。直到現在,原子彈和導彈試射大多是分別進行的,因為每個試驗都有失敗的風險,把兩者放在一起進行試驗,風險會是加倍的。
北韓一直發展能搭載核彈頭、射程能達到美國及其盟國的遠程導彈,至今已進行了六次核試驗,這六次都是在地下進行的。如改在大氣層試驗,一是由彈道導彈上搭載彈頭,發射到太平洋上空引爆,或是從船艦或駁船上發射。
彈道導彈有如一支火箭,依靠燃料發射至高空,呈拋物線落下,射向目標。過去曾有多次彈道導彈在試驗時發生空中爆炸,因此將氫彈放在並不十分可靠的彈道導彈上發射,存有很大風險。
前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Los Alamos National Laboratory)主任西格弗里德.赫克(Siegfried S. Hecker)說:「現時尚未清楚北韓是否具備了這個能力。」他回憶了美國在冷戰早期進行的類似試驗。「一個在發射平台上爆炸,一個在發射後不得不立即銷毀,造成了嚴重的放射性污染。」
當導彈從高空落下時,需要承受重返大氣層的熱量,北韓從未顯示出他們可以辦到這一點。美國國防部前武器試驗負責人菲利普.科伊爾(Philip E. Coyle)指出,有效彈頭可能會落在鄰國,或者就像之前發生過的那樣,導彈在發射台上爆炸,在北韓境內引爆核彈頭。這樣對北韓本土及鄰國都會帶來風險。
如果搭載氫彈頭的導彈要飛達到太平洋,可能要飛越日本領土上空,這便會對向日本民眾帶來很大的風險。據估計,世界上最好的導彈每100次飛行中大約有一次會失敗,相信北韓的導彈的失敗率要高得多。
另外一個的方法,是把核武器用飛機或船運送到試驗地點,但是北韓幾乎沒有可以運載核武器的遠程飛機或船隻,而且採用這種方式運載核武器,極可能被美國或其盟國發現。
最後,即使火箭能搭載氫彈在預定的地點爆炸,氫彈爆炸本身最終會產生大量危險核物質,這些有害物質在大氣中的擴散,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巨大的影響。例如美國在馬紹爾群島曾進行多次核試,當地人口癌症、甲狀腺疾病及新生兒出現先天缺陷等的比率均偏高。
在法屬波利尼西亞,除了發現以上疾病,亦引發山泥傾瀉、地震及海嘯等。
美國只嘗試過一次導彈發射的核試驗,那是在冷戰核試驗的高潮期間。1962年5月6日,美國軍方從潛艇伊桑.艾倫號(Ethan Allen),由海底向印度洋的聖誕島方向發射了一枚「北極星A2」(Polaris A-2)導彈。在飛行了1200多英里(約合1950公里)後,彈頭在高度超過3050公尺的太平洋上空爆炸。
蘇聯在1956年進行過第一次核試後,在1960年代還進行了幾次。中國在1966年進行了導彈發射及核彈爆炸試驗,最後一次大氣測試在1980年10月16日進行。瑞典斯得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學院認為,當時中國把一枚裝有核彈頭的彈道導彈發射至新彊的羅布泊上空引爆。法國的最後一次空中核試驗是在1974年進行。
1996年,聯合國通過了禁止所有核試驗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omprehensive Test Ban Treaty),這個條約已有166個簽署國家確認。埃及、印度、以色列、美國和中國均尚未確認條約,北韓、伊朗和巴基斯坦根本尚未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