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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離婚率增長迅速,不少長者考慮「暮年離婚」,這些現象反映了甚麼樣的社會問題?

南韓影星宋仲基與宋慧喬結婚不足兩年,於今年6月27日正式宣布協議離婚,消息曝光震驚亞洲演藝圈。一段萬眾矚目的婚姻,據稱因雙方性格不合而結束。

南韓是離婚率遍高的地區。官方統計,2018年南韓的離婚數字為108,700宗,即每1,000人有2.1宗,是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成員國中增長率最高的,該組織的平均離婚率是每1,000人1.9宗。

南韓在整體離婚個中,結婚20年以上離婚的「暮年離婚」,在過去20年猛增了十多倍。由1990年的2,363宗,增加至2018年的36,000多宗,佔整體離婚數宇的33.4%,結婚30年以上的離婚率亦佔整體數字的12.5%。顯示離婚一事在保守的南韓社會中逐漸被接受,年長一輩也接受「暮年離婚」和「卒婚」。

根據韓國保健與社會事務研究所(Korea Health and Social Research Institute)今年四月公布的一項研究顯示,年齡屆乎50至60歲的南韓人中,有四成人會考慮離婚或「卒婚」。

保健與社會事務研究所去年11月對2,022名50及60歲的人士進行了一項調查,顯示41.2%受訪者表示對離婚持開放態度,39.9%會視乎情況而選擇離婚,1.3%的受訪者表示十分支持。此外,40.3%的受訪人士表示會因應情況選擇「卒婚」。

所謂「暮年離婚」是結婚超過20年的夫婦離婚,而「卒婚」是指夫婦未正式離婚但協議分居。「卒婚」一詞是在2004年由日本作家杉山由美子提出,指那些年長夫婦在退休之後選擇分居,各自去實現自己夢想,做想做的事情。

1999年,南韓開始實行夫婦分領退休金(divided annuity)制度,若結婚超過五年,離婚配偶可按照結婚年期,按比例分領前配偶的退休金和遣散費。由於不少家庭主婦因此而得到經濟上的自主,所以會更積極考慮離婚。

社會問題研究專家韓載英認為,南韓的暮年離婚原因有很多,但首要還是因為思想觀念的轉變。過去在南韓傳統家庭觀念中,離婚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但現時這些想法已漸漸改變。

南韓「家庭關係法律援助中心」(Korea Legal Aid Centre for Family Relations)年前分析了146萬宗離婚個案,數十年來南韓的離婚原有很大轉變。1980及1990年代,南韓婦女尋求離婚主要因為受到丈夫的家暴,佔了求助個案的三成。

到2000年代之後,由於金融風暴的影響,更多夫婦因家庭財政問題而尋求協助。2010年後,人們提出離婚的理由,以「失去感情」、「缺乏溝通」和「性格不合」等為主,亦有因為因供養父母而引致夫妻間的紛爭。

為應對離婚率增長的問題,該國在2008年起實施「離婚熟慮制度」,申請離婚的配偶須經過一段冷靜期,讓夫妻雙方有一段思考時間,考慮是否真要離婚。有子女的夫妻的熟慮期是三個月,若無子女則是一個月。

自從實施離婚熟慮制度後,南韓的離婚率從2009年的2.5%,稍微下滑至2018年的2.1%。不過有些人認為,人們若決定離婚始終都會分開,「離婚熟慮制度」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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