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以色列後備軍服役的柏魯克(Baruch Malka)發現口腔出血,一個月後確診患上口腔癌,醫治了兩年後終於病逝,終年二十五歲。柏魯克身故時仍是單身,死前他對父母說:「我希望為你們留下一個孫兒,我的子女。」
當年11月,即柏魯克死前三日,他簽署了一張「生物遺囑」(biological will),授權其父母處理他的人體遺物,以及為他將來的子女找一個母親。
柏魯克的雙親維迪爾(Vladimir)和茱莉亞(Julia)聯絡了由律師亞艾烈.羅森布琳(Irit Rozenblum)成立的組織「新家庭」(New Family)。羅森布琳協助二人草擬了一份合約,徵求代母。合約訂明祖父母可以探望由代母生育的子女,但這位子女無權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次年,一位女子莉葉(Liat)在電視上看到了有關的報道,也看到了柏魯克的照片,感覺到他是一個可以相愛的人,也感受到茱莉亞喪子之痛,於是聯絡「新家庭」,表示願意當代母。
柏魯克死後七年,他的女兒於2015年12月1日在以色列貝爾謝巴一間醫院出生。女嬰跟柏魯克同樣有一對藍色眼睛。這天,祖母茱莉亞趕到醫院看這位新生的孫女,不禁喜極而泣,說:「她是我們的血脈,由我們的兒子來的。」
茱莉亞給孫女起名叫舒娜,希伯來文意思是詩歌。她說:「如果人們說人死後仍有生命,我想就是這樣。」
舒娜不是以色列第一位透過「死後生殖」(posthumous reproduction)而出世的嬰兒。在以色列國內,已有約五十位嬰孩是以死去父或母的精子或卵子透過代母人工受孕而誕下。他們的父或母多數是士兵、因意外或疾病而死亡,其配偶或父母根據死者的遺願,爭取為他們傳宗接代。
羅森布琳律師自2001年開始研究有關「死後生殖」的議題。她探討過現代的生殖技術後,認為每個人都有權生育後代,無人能剝奪其他人在這方面的自由,因此她開發了「生物遺囑」,亦呼籲軍方為士兵設立精子庫。
2002年,一位士兵基雲.科恩(Keivan Cohen)在加薩被狙擊手槍殺,死者的母親在他死後72小時內從他體內取出精子貯藏,羅森布琳協助死者父母,經過八年訴訟,結果法院准許死者父母使用這些精子,並請代母以人工受孕方式,於2013年誕下一位子女,成為國內「死後生殖」的首宗案例。
現時,以色列國民只須在世時立下一張「生物遺囑」,將個人的精子或卵子在身故後用作生殖後代之用。估計約有5,000位以色列士兵已立下同樣的遺囑。
羅森布琳律師正試圖游說愛爾蘭政府通過「生物遺囑」的法例,准許死去的人仍可以透過「死後生殖」,成為合法父母。倘法例獲得通過,愛爾蘭將成為第一個准許「死後生殖」的歐洲國家。
現時,大部分國家仍未有相關法例。美國雖然並未承認「生物遺囑」,但卻容許在特定情況下進行「死後生殖」。法國全部禁止「死後生殖」,其他大部分國家,子女在父母死後300日才出生,並沒有合法權利,亦無法繼承遺產。
以色列是一個經常受到戰爭威脅的國家,人們經常感受到死亡的威脅,因此國民十分重視生育子女,更視之為國民的義務,以色列的生育率是全球工業國家中最高的,當局亦鼓勵單身或同性戀人士生育子女。在以色列,體外人工受孕十分普遍,亦獲得政府資助,即使極端正統教派的人士亦接受使用人工受孕。
現時,仍有不少人對這種「死後生殖」的做法提出爭議:究竟人死後是否仍有權生殖後代?這樣做法對所生的子女及死者的家人是否有好處?更有人會爭議,醫護人員是否有責任成全死者的任何遺願?
對於這位初生嬰兒,未出生已注定是一位孤兒,父親已死,卵子可能來自一位不知名的母親。莉葉說:「對於舒娜,她永遠不會找到她的父親。」有些初生嬰兒由祖父母養育,他們能否得到最好的敎養?當祖父母年紀漸老、健康不佳時,養育未成年的子女將成為問題。
雖然「死後生殖」來自法律界及其他專家的質疑,羅森布琳仍然不斷地到處倡議,她認為傳宗接代是每個人的權利。她又說:「我們已擁有這方面的技術,有很多人亦有這方面的需要,不讓這些有需要的人得享生殖權利一日人不道德的。」
正如波士頓著名生物化學家以撒.艾西莫夫(Isaac Asimov)所說:「生命最悲哀的事情,是科學累積的知識,遠快過社會所累積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