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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登月競賽升溫 誰能擁有月球?

去年12月11日,美國太空總署的阿提米絲1號(Artemis I)太空船結束了26天的繞月任務,順利返回地球,也為另一波的月球探索打開序幕。多國的公營航天機構和私人公司都計劃在本年發射探測器,嘗試登陸月球。

英國倫敦經濟政治學院的太空政策專家吉爾  斯圖爾特(Jill Stuart)說,前幾年的太空研究成果全部都是關於火星的,現時大家開始重新關注月球了。美國「太空」網站(Space.com)更聲稱,2023年可能會被稱為「登月年」。

2023年伊始,三家商業航太公司將向月球發送探測器,紛紛作好準備,以爭奪「全球首家登月商業公司」的榮譽。

去年12月11日,日本太空公司「Ispace」「任務1號」(Mission 1)計劃的登月器由「SpaceX」的「獵鷹九號」(Falcon 9)火箭搭載升空,預計於今年3月底登陸月球。兩間美國公司──「太空機器人」(Astrobotic)公司的遊隼(Peregrine)登月器和「Intuitive Machines」公司的登月器「Nova-C」,也計劃在今年初前往月球。

除了這些商業航天公司,印度、俄羅斯、日本等多國也將在今年發射登月探測器。印度太空研究組織(Indian Space Research Organisation)開發的「月船3號」(Chandrayaan-3)探測器,將在8月發射升空。過去,「月船1號」成功發射,但2019年的「月船2號」卻以失敗告終。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Japan Aerospace Exploration Agency,簡稱JAXA)也計劃發射「小型月球探測著陸器」(Smart Lander for Investigating Moon,簡稱SLIM)前往月球。

此外,俄羅斯航太局(Roscosmos)也計劃將「月球-25號」(Luna 25)探測器送至月球南極地區,以驗證月球軟著陸技術,鑽取月球土壤樣品,探測月球上的水冰。這將是蘇聯在上世紀70年代停止探月計劃後,俄羅斯首次發射的月球探測器。

美國月球計劃的目標是在2025年搭載太空人登月。中國也自行建成「天宮」太空站,並進行了幾次繞月和採集樣本任務,計劃2025年在月球南極附近建立月球研究站,實現10年內將太空人送上月球的願景。

月球競賽升溫,再次帶出了一些重大問題,包括國家或公司是否能夠擁有月球和其他天體,以及上醉的資源?

目前月球上分別豎立了兩幅國旗,分別屬於美國與中國,但並不表示該兩國擁有領土權。歐洲太空總署(European Space Agency,簡稱ESA)國際公共法主管亞歷山大‧索切克(Alexander Soucek)說:「某個國家可以在月球上掛上一面旗,但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因為《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簡稱OST)註明,任何國家都不能宣稱擁有月球的主權,或將其列為自己的領土。」他又說,這項條款也適用於國家的公民和私營公司。

1967年,聯合國制訂了《外太空條約》,由美國、蘇聯及英國等多個國家聯合簽署,是首條有關外太空的條約。條約第二條申明: 「各國不得通過提出主權要求,使用、佔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太空據為己有。」

然而,美國密西西比大學(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法學院航空太空法項目副主任米歇爾‧漢倫(Michelle Hanlon)說:「條約並非行為守則,只提供了指導性原則。」

1979年,聯合國又制訂了《關於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活動的協定》(Agreement Governing the Activities of States on the Moon and Other Celestial Bodies),即所謂《月球協定》。該協定指出:「月球及其自然資源均為人類共同繼承財產。」然而,該協定只有11個國家承認,太空大國如中、美、俄等皆並未予承認,使得這一國際協議難以履行。

隨著技術發展,人類使用月球的土地和開採月球資源取得利潤,變得愈來愈可行。歐洲太空總署的索切克更說,不同律師對《外太空條約》是否允許國家或公司擁有月球的一部分及用於商業目的有不同解釋。有人更擔心,他日大家可以說,地球外的天體不屬於地球,先到者先得。

歐洲國際太空法學會(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Space Law)主席凱─烏維‧施羅格(Kai-Uwe Schrogl)認為,促成《外太空條約》產生的原因,是各國擔心太空會出現無政府狀態。過去數十年來,各國以合作方式開發月球和外太空,他希望國際間不要改變這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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