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關係持續緊張,美國總統特朗普在8月中要求,中國短片平台「抖音」(Tiktok)的母公司要在九十日內將在美業務出售,否則就要下架。
2015年,由張一鳴創辦的北京公司字節跳動推出了「抖音」這個應用程式,具備多個特點,主要適合用來製作和分享三至十五秒長的短片(雖然較長的影片片也可以上載)。程式設有濾鏡和搜索聲音作視頻配樂的功能;影片是長條形的,有別於Snapchat或Instagram的方形,方便用戶以手指上下撥動來瀏覽影片;軟件還有「回應」、「二重唱」、「複製」等功能,鼓勵用戶之間互動。
在一切講求迅速互動的年代,「抖音」果然很快便大行其道。而有別於Facebook或Instagram等以朋友動態為中心(friend-feed-centric)的社交軟件,「抖音」的上述功能令它更適合用於傳播音樂、舞蹈和其他流行文化的視像短片,更反過來左右了流行音樂的發展趨勢。
說到社交媒體影響流行音樂,當然不是始於「抖音」。南韓藝人Psy的《Gangnam Style》一曲憑藉其音樂錄像在YouTube瘋狂傳播而全球走紅,大家應記憶猶新。至今年7月,該錄像的點擊率已逾三十七億次。該曲的網上音樂檔案也因而熱賣,曾登上三十一個國家的iTunes流行榜冠軍──而這已經是2012年的事了。
唱片業興起約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黑膠單曲唱片(single,即七吋、四十五轉唱片)的印製技術成熟時,當時的製作、銷售以單一首歌曲為主導(唱片背面通常有另一首歌曲)。及至六十年代中期,可容納約四十分鐘音樂的十二吋黑膠大碟(long play,三十三轉,或稱密紋唱片)開始普及,唱片業轉為一次過製作整張大碟的音樂內容,再從中選取個別歌曲,交予電台作重點推廣。換句話說,自六十年代中,流行音樂的製作概念由單曲主導改為大碟主導,業內開始重視整張唱片有較統一的風格和聲響(有時也會刻意加入不同元素以作平衡);同時也出現整張唱片敍述一個故事或環繞同一主題的概念唱片。後來容量更大的鐳射唱片取代黑膠唱片成為主流的載體形式,但是生產模式並未有太大差異。
到《Gangnam Style》走紅後,流行音樂的製作和推廣模式開始出現重大變化。不少音樂人群起仿效,每次以一首歌曲的音樂錄像(MV)作主打,上載至YouTube和Facebook,唱片製作反而變得次要。到了「抖音」時代來臨,整個生態更變得截然不同。
舉例來說,薛之謙的《木偶人》、焦邁奇的《我的名字》和陳雪凝的《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等近一、兩年熱門歌,流行的路徑基本上是一致的:先在「抖音」上發放十幾秒的短視頻,再擴散到主流的音樂平台。這已成為大中華地區歌手愈來愈常用的推廣模式。
在西方也有類似的情況出現。美國rap歌手Lil Nas X的作品《Old Town Road》本來無人注意,但是去年初歌曲錄像放上TikTok後,迅即瘋傳,後來更登上《Billboard》單曲流行榜首位。今年3月,Lil Nas X憑藉這首歌獲得了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的合約。他在接受《時代雜誌》訪問的時候直認「TikTok (「抖音」在中國以外地區的名稱)改變了我的人生」。
於是,「抖音神曲」甚至成為了現在流行音樂中一個細分的類型,佔據了各大音樂平台排行榜前列。「抖音」的市場特點,在於十五秒的音樂片段能刺激用戶的好奇心,轉而到其他平台下載歌曲的完整版本。同時,大量用戶參與二次創作,更容易推動歌曲在網絡上瘋傳。而且,「抖音」作為短視頻的平台,受眾重疊程度不高,能有效地將歌曲帶給更多不同類型的受眾。
那麼,值得探究的是,「抖音」這種平台會進而影響到流行音樂的風格和潮流嗎?可以想像的是,「抖音」是以視像為主的平台,因此「看」的元素比「聽」的來得更重要,製作人自然也會將心思和資源主要用於視覺效果方面,多於經營音樂質素。另一個重要的疑問,就是一段十五秒內吸引到觀/聽眾的音樂,衍化為一首完整歌曲,會否動聽?反過來說,歷來的經典名作如果濃縮為十五秒的片段,又能否在「抖音」冒出頭來?可以肯定的是,它和類似的社交平台將會令流行音樂更趨向視覺主導和「即食」。
老一派的樂迷或許會覺得,隨著社交媒禮和串流音樂平台興起,實體唱片日漸式微,音樂作品水準大不如前。音樂的載體方式不會走回頭路(像黑膠唱片的復甦只是小眾趣味),我們只得接受。不過潮流和口味卻有盛衰循環,或許有一天,大眾會重新追尋較為複雜而有深度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