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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雞經常導致雞隻嚴重受傷和死亡,為何不少國家的民眾對此樂此不疲……

印度東南部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維傑亞瓦達(Vijayawada)市,每年一月都會大肆慶祝桑格拉提節(Makar Sankranti),慶祝太陽開始移向北半球,即是帶來轉變。在這節期內,人們點起火把、將舊物燒掉,又大排筵席慶祝。

在節慶的另一焦點,卻是這裏鬥雞活動,人們在田間搭起帳幕和棚架作為鬥雞場,來自各地的慶祝者將他們認為最善戰的鬥雞帶來這裏參與比賽。他們平日用小米、高粱、腰果和蜥蜴肉飼養雞隻,務求牠們以最強壯狀態示人。

比賽主要是兩隻雞互相厮拚,直至其中一方受到重傷或死亡才告結束。為增加雞隻的殺傷力,人們通常會在鬥雞的腿上束上小刀或刀片,因此很多雞因傷重死亡。

桑格拉提節的鬥雞活動,一般可以連續兩至三日;當地人不論男女老幼,均蜂擁前往觀看,其中更涉及博彩活動。國際人道協會(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的印度主管闍耶僧訶(N.G. Jayasimha)說,桑格拉提節的鬥雞是截然不同的。他說:「鬥雞就仿佛是鬥雞的『超級碗』。」

今年2月22日,安得拉邦戈拉帕里(Gollapalli)一名45歲男子薩蒂什(Sathaiah)在一所寺院外觀看鬥雞比賽時,被自己所飼養的鬥雞突然跳起撞到,綁在鬥雞身上的刀片恰好刺中他的下腹部位。他當場血流不止,後來緊急送醫,不治身亡。

據知,當薩蒂什打算將公雞放到擂台上,公雞疑似掙扎,結果剌中了主人。當地警方表示,已經逮捕15名參與及舉辦比賽的人士,而「殺人嫌兇」公雞也將被送往法庭當作「呈堂證據」。

據了解,印度的鬥雞可遠溯至公元前3300年至前1300年的印度河流域文明 (Indus Valley Civilisation)。此外,此項比賽在中國、古代波斯和其他亞洲國家亦十分盛行。由於鬥雞在印度擁有源遠流長和深厚的文化底蘊,直至現代,在印度農村亦然十分流行。

印度在1960年首次通過《防止虐待動物法》(Prevention of Animal Cruelty Act),首次明文禁止鬥雞活動;其後全國最高法院和安德拉邦最高法院亦分別在2015年和2016年裁定維持有關禁令。

然而,印度南部仍有不少偏遠地區十分熱衷於鬥雞。例如在附近的泰倫加納邦(Telangana)、泰米爾納德(Tamil Nadu)和卡纳塔卡邦(Karnataka),鬥雞已是公開的秘密,各處都有鬥雞活動。

印度政府在民間正式抗議後,於2018年准許恢復「傳統」的鬥雞活動,但禁止人們在雞隻上使用利器,也禁止進行博彩。不過人們對於這些禁令似乎視若無睹,依舊以昔日的方式鬥雞。部分原因是地方的政界人士均有參與,警察也不輕易執法。

歐美各地雖然也禁止鬥雞,但亦不時搗破非法的鬥雞活動。例如去年底,澳洲悉尼西南部市郊亦需破獲一個非法鬥雞集團,起出71隻鬥雞和10萬賭款,同時充公了長釘和馬剌等用具。

美國加州曾多次破獲有飼養雞隻作鬥雞之用的「農場」,其中最近一次在今年1月27日,洛衫磯警方在(Llanos),發現70隻雞隻懷疑作鬥雞之用。美國全部州分將鬥雞列為非法,而當中39州禁止藏有作鬥雞用的雞隻。有動物權益組織指出,這些雞隻都是作出口用途的。

美國「動物福祉行動」(Animal Wellness Action)主席韋恩・帕塞爾(Wayne Pacelle)說:「美國已變成世界鬥雞養殖場,向各國輸出數以萬計的雞隻,為了讓雞隻買得好價錢,人們要不斷在國內外參與鬥雞活動,以證明他們有飼養和訓練鬥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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