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你在街上看到有交通意外發生,拿出手機拍下當時的片段,並上載到社交媒體與友人分享,有朋友說太恐怖了!但卻有公司聯絡你,洽談獨家使用這段影片…
上述的想像情況,不知道你曾否經歷過。現實生活中,真的有類似事情。還記得五月底美國辛辛那提一動物園內,一名四歲男童攀越圍欄,掉進飼養猩猩的園區的事嗎?當時男童被圈養的猩猩哈蘭比(Harambe)拉到一邊,動物園方面恐猩猩恐造成「人命威脅」,著令工作人員開槍射死了這頭重180公斤(約400磅)的猩猩。
事後有關這件事件的視頻在網絡爆紅。拍攝這個視頻的,是一位來自密歇根州的資訊科技公司經理金.奧干納(Kim O’Connor)。她憶述當時一面安撫男童的母親,又提醒在場的遊客保持靜默,以免挑動猩猩的情緒。另一方面,金又不忘用智能手機拍下了當時情況。
金.奧干納(Kim O’Connor)因所拍攝的短片在網絡爆紅而獲得一筆可觀的收入。
事後,全球數以百萬計的人都可以看到這段影片。更有不少新聞機構要求金.奧干納使用這段片段,其中不少提出買下獨家放映權。最後金.奧干納跟其中一家名ViralHog的公司簽署合約,為她帶來「數以萬計」的收益。
除了這宗事件,現在不少新聞事件,尤其十分誇張的影片,都以這種方式出售給網絡公司,其中包括美國達拉斯五位警員被槍殺事件、英國去年蕭勒姆(Shoreham)航空展導致11人死亡的空難等,而買賣這些網路爆紅影片(Viral Video),亦已成為一門生意。
《英國廣播公司》訪問了一間從事這門業務的公司Jukin Media,了解這些公司的運作。該公司駐倫敦的負責人(David O’Hare)表示,「我們專門採購及這些爆紅的影音,為電視台、廣告公司及數碼印刷公司提供影片。」
公司的做法很簡單,就是在互聯網及社交網絡搜集一些有潛質爆紅的影片,與擁有人訂下合約,為他們代理這些影片,透過在社交網絡的廣告及出售予新聞機構賺取收人,公司通常與擁有者瓜分一半利潤。
Jukin Media搜集的影片內容,有歡樂片段,有些則是車禍、駭人的意外等記錄。他說,不會用一些死者或重傷者的片段。
美國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傳播課程助理教授格萊姬爾(Jennifer Grygiel)慨嘆:「當一些東西能吸引到眾多的眼球,可賺到很多錢,還談什麼公平和正義,什麼是對人有益?」
她認為:「新聞工作者始終跟一個剛路過的人所做的事有分別,我們受過訓練,能有技巧地拍攝,知道以持平的手法去表達資訊。」
接洽金.奧干納的ViralHog公司首席執行官巴托羅繆(Ray Bartholomew)說:「我們對這些資訊的內容沒有任何政治及道德立場。一段影片即使沒有合約保障,也會被廣傳,亦會有人拿來賺錢。」
或許ViralHog公司的商標可說明他們的立場:一隻豬一手拿著攝錄機、一手拿著一疊鈔票,眼神透著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