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姊妹自幼離異,在不同的家庭長大,各有生命的軌跡,最後同樣成為體操運動員,最後更奇蹟地重遇。
1996年,美國女子體操隊在阿特蘭大奧運會首次奪得體操團體賽金牌,隊中年紀最輕的運動員,是只有14歲的多明妮克.莫哈努( Dominique Moceanu)。在1995年,她已成為全國最年輕的的全能體操運動員,運動事業如日中天,成為國人的偶像。
多明妮克在電視屏幕出現時,在伊莉諾伊州居住的珍妮花.布里克(Jennifer Bricker)也有觀看,她看到這些美妙的體操演出後,也立志要成為一位體操運動員。
珍妮弗天生沒有雙腿,遭親生父母遺棄,由布里克夫婦收養。她雖然少了一雙腳,但她卻有天賦的運動細胞,年紀很少便學習利用手及僅存的下肢走路,還跟三位哥哥攀樹及跳彈網。入學後,更參與排球及籃球等運動。
珍妮花選擇了強力翻騰(power tumbling)項目。1998年少年奧運獲得第四名,是獲得最高名次的殘障運動員。珍妮花憶述觀眾看到她參賽都很驚奇,但布里克夫婦卻給予無限的支持,她說:「我在比賽時得到的愛和支持無可比擬的,他們經常在旁高叫喝彩。」
然而,布里克夫婦早已在一些文件中,察覺到珍娜花親生父母的姓名。布里克太太憶述:「當電視鏡頭轉向多明妮克的父母,電視亦打出了二人的名字,我知道他們就是珍妮弗的親生父母,多明妮克是她的親姊。」不過布里克婦打算等珍妮花年紀稍長,才告知一切。
珍妮弗16歲時,向養母探問她的原生父母。布里克太太向她表白:「你原本是姓莫哈努的。」她即時就聯想到她是多明妮克的親生妹妹。2007年,珍妮花親自寫信給姊姊,告訴她一切,她如何啟發她參與體操運動。
多明妮克(右三)與美國女子體操隊在阿特蘭大奧運會奪得團體賽金牌。
多明妮克在奧運後,亦經歷了不少起伏。1998年,多明妮克控告父母挪用了奧運所獲得的100萬美元收入。在審訊過程中,更揭露了多明妮克父母如何嚴厲管教,結果多明妮克獲准自立,自行管理自己的財務。
其後多明妮克退出體操界,並已經結婚及懷孕,正準備大學的畢業考試。這天她收到珍妮花的來信,內附有一些其父母簽名的文件。但最令她震驚的是,相中的女孩與她最年幼的妹妹姬斯汀娜長得極其相似。
多明妮克致電向母親求證,獲悉當年父親病重,看見女嬰殘缺,擔心無法負擔珍妮花的醫藥費,惟有狠心遺棄,母親連抱一下這個親生女兒的機會也沒有。
多明妮克急不及待與珍妮花見面,她說:「事實就如發夢一樣,但又可說是自然不過,我們明顯地擁有一樣的遺傳因子,當我見到妹妹時,就好像對著鏡子一樣。」
這雙姊妹連聲調、神態、笑容都十分相似,但各自有不同的成長經歷。姊妹的生父母本身亦為體操運動員,1981年從羅馬尼亞移居美國,未幾誕下多明尼克,夢想能訓練她成為另一位歌曼尼茲。
多明妮克形容父親是一位專制的家長,一直以嚴厲方法訓練她。6個月大時就讓她用手拿著晾衫繩,直至繩斷為止。長大後訓練表現不符理想,則施以體罰及批評。她說:「人們以為這些方法會令人成功,但這些只會傷害一個少年的自尊。」
珍妮花養父母卻對她愛護有加,讓她在體操界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她說:「他們讓我免於怨恨。」人生的際遇,那能說得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