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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和英國進入夏令時間,時鐘撥快一小時,這個安排爭議不斷,真的為社會帶來好處嗎?

北半球進入初夏,美國已於3月13日凌晨2點開始,將時鐘撥快1小時;英國也按照傳統在3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即今年3月27日,將時間調至夏令時間,直至今年11月,才會將時間撥慢1小時。

由於實行夏令時間,這些地區的日出和日落時間會比前一天晚1小時左右;太陽較晚下山,夜晚相對明亮。

「夏令時間」又名英國夏令時間(British Summer Time,簡稱BST),在北美則稱為「日光節約時間」(Daylight Savings Time,簡稱DST)。當初推行的原意是讓大家可以減少用電照明,達到節約能源,也方便人們於下班後仍可進行戶外活動。

然而,夏令時間在歐美實行超過百年,但節約能源目的已不符今日時代需求,其存廢近年也一直存在爭議。

地球以橢圓的方式圍著太陽公轉,因此地球和太陽的距離以1年為週期變化。然而,由於地球的自轉軸與地球繞太陽的公轉面(黃道面)並非成垂直,而是呈23.4度的傾角。因此,地球不同地區日夜的時數出現偏差--在夏季,太陽直射北半球較長,日間的時間較長;相反,太陽直射南半球的時間較短,造成日短夜長的情況。

現時世界上不少國家利用夏季日照較長的特性,其中包括美國大部分地區,包括夏威夷、阿拉斯加、關島和波多黎各等,均實行夏令時間。估計全世界現時有七十多個國家實行夏令時間。

一般相信,夏令時間最初是1784年美國發明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提出的概念,他年以78歲的高龄代表美國出使法國時,因為黎明的陽光打擾了他的睡眠,因而投稿到巴黎日報》(Journal de Paris)。在文中,他指出巴黎早上6時已經日出,他計算了巴黎人若早起早睡利用陽光少用蠟燭,省下接近9億美元(相當於今天220億美元)。但富蘭克林只是提議改變睡眠習惯,並非夏令時間的創始人。

1895年,新西蘭昆虫學家喬治‐哈德森(George Hudson),他發覺夏天太陽早上 5、6 點就已經升起,便建議時鐘提早2小時,以便有多些時間採集昆蟲。

真正建議實行夏令時間的是英國建築師威廉·維萊特(William Willett)。1905年,有一天他早起遛馬,突然想到如果從4到10月期間將時鐘撥快一句鐘,英國人就可以盡享充沛的陽光。1907年,他正式向英國國會提出這項構想,卻沒被採納。

直到1916年第一次大戰期間,德國和當時的同盟國奧匈帝國希望能減少煤炭消耗,開始實施夏令時間(Sommerzeit);英國和其他參戰國也跟著仿傚,美國也在1918年也首次實行夏令時間,節約煤炭。因此北美被夏令時日間為「日光節約時間」。

2008年美國能源部一項研究發現,4個星期的日光時間,可以節省約0.5%的電力。不過有人指出這只是一個錯覺,因為日照雖然減少夜間照明所用的電力。但另一方面,由於早上天仍未亮,人們也是多用了電力,例如晚上多用了空調。

另一方面,夏令時間影響了人的睡眠。2008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發表了一項瑞典研究,基於20年期間收集的資料,發現在時鐘向前和向後移動後的頭三個工作日,心臟病的發病率較高。同時,根據加拿大曼省(Manitoba)公共保險局的數據,2014年春季,時鐘向前移動一小時後,全省的車禍增加了20%。又有研究指出,晝夜節律的變化也會引發群體性頭痛,並導致幾天或幾周的不適。

美國睡眠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Sleep Medicine)公共安全委員會(Public Safety Committee)顧問艾琳·弗林-埃文斯(Erin Flynn-Evans)指出,將時鐘撥快1小時,不單影響這一天,也影響人們日後的睡眠。她說:「我們真的沒有理由繼續這樣來回折騰。夏令時間所帶來的健康以及春季多車相撞的負面影響,確不值得。」

在美國睡眠醫學會建議永久採用標準時間,但在美國,有19個州反而希望能夠全年實行夏令時間。

此外,歐洲、新西蘭和少部分中東地區也實行夏令時間,反而亞洲和非洲地區均沒有實行。2019年,歐盟曾投票通過停止使用夏令時間,但計劃現時被擱置,原本在2021年再提出,但卻因為英國退出歐盟和新冠肺炎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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