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女模兼女星吉娜•麗莎•洛赫芬克( Gina-Lisa Lohfink)較早前控告兩名男子於2012年在一家夜店下藥將她迷姦,事後更將影片上傳到網路上。 雖然影片中可以聽到洛赫芬克一直有張聲說「停手!停手!」, 也有說「不」,然而德國法院6月初作出裁决,以强暴證據不足,判決兩名男子無罪,還以提供假證供為由,判決洛赫芬克2.4萬歐元罰款。
洛赫芬克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判决在國內引起了强烈反響,助長了修改强姦法例的呼聲,也讓洛赫芬克成了「不就是不」運動的代表人物。
德國女模兼女星洛赫芬克被迷姦案件,令修改性侵法例的呼聲高漲。
德國國會終於7月7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加強打擊性犯罪的新法例,若強姦案受害人在案發時只要清楚說出「不」字,就是表示「不同意」,即使沒有肢體反抗,施暴者都會構成強姦罪。法案稍後會交予上議院進行表決,預料亦會獲得通過。
德國女性諮詢中心和強姦危機中心聯盟(BFF)認為,新法例意味該國處理性暴力罪行的「範式改變」(paradigm change)。而社會民主黨議員伊娃 · 赫格爾(Eva Hogl)認為:「法例最關鍵的,是最終引入了『不就是不』的原則,將一切非情願下進行的性行為定為罪行。」
根據現行法例,強姦案受害人不僅要向警方表示曾口頭拒絕對方,還要證明曾經作出反抗,才能起訴強姦者。即使是婚內強姦,也是於1997年才加入法律。此外,其他侵犯女性的行為如觸碰女性的胸部,下體及臀部,均不構成罪行。
德國女律師協會(German Women Lawyer’s Association)一位成員說:「(此前)倘你未能證明受到人身的傷害,你衣服沒被扯破、身上沒有瘀傷,根本不能入罪。」
國際平等機構(Equality Now)發言人韋恩(Brendan Wynne)認為,德國在保護女性避免受到性暴力方面,是全歐洲表現最差的國家。他表示:「德國遠遠落後於時代。我們一直期待能有所改善。」
由於定罪的門檻太高,性暴力的涉案人士鮮有被定罪。當地媒體引述司法部表示,全國每年接獲8,000宗強姦罪行的報案,當中只有8﹪的渉案人被定罪。
女性諮詢中心和強姦危機中心聯盟2014年發表報告指出,該中心調查了107宗強姦案之後,發現涉事的所有性侵受害者都曾在事發時口頭表達過不同意,但由於現行法律的漏洞,沒有一宗案件獲法庭受理或有涉案者被判罪。
事實上,德國司法部去年已著手起草法例,但一直未有積極跟進。2015年跨年夜德國多個城市發生集體性侵事件。其中在科隆,據報有約千名「醉酒和富有攻擊性」的青年男子參與犯罪,其中不少是北非裔的人士,事後有約80名婦女舉報受到性侵犯和搶劫。
科隆事件催生了國內的「不就是不」運動。社會及政界人士聯合起來,呼籲及早修改性侵犯的法例。
不過,有評論認為新例雖是好開始,但仍存在漏洞。例如, 因被落藥而失去意識的受害人,就難以清晰地向施暴者說「不」。
一名協助受侵犯女性的法律界人士認為,「主要在乎受害人是否願意舉報有關罪行,她們通常很害怕出庭。」